苗壮,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与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国际合作局欧美业务处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科研组织处处长。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法学博士 (S.J.D.) 候选人。
主要业务领域:中美合同法、财产法、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等
主要学术著作
《美国公司法:制度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07年
《90年代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展望》(合作),日本亚洲经济出版会,1995年等
主要学术论文
《美国财产法妨害制度的经济分析》,《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美国证券法强制披露制度的经济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2期
《法律经济分析的一般理论》,同上,2004年第1期
《改革中期的战略思考》,《改革》,1999年第1期
《论中国的渐进改革道路》,《经济学动态》,1993年第1期
《制度变迁中的改革战略选择问题》,《经济研究》,1992年第10期等。
主要教学课程
中国公司法(英语),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法LL.M.项目,2007年春季
中美比较公司法:理论与实务(双语),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2006年春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