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题及时间: (1)法律与社会:西方法律发展史(2006年11月6日,周一,19:00-21:30) (2)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2006年11月8日,周三,19:00-21:30) (3)韦伯与滋贺秀三的比较(2006年11月10日,周五,19:00-21:30)
主讲人简介: 林端,福建龙岩人,德国哥廷根(Göttingen)大学社会学、民族学硕士,海德堡(Heidelberg)大学法哲学博士。现任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连震东讲座教授、北大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备受学术界重视,但颇多误失之处,己被后起学者指出。其中关于中国法律文化的分析和评论尤为偏颇,须仔细辨析纠正。林端教授在海德堡大学所写的论文阐述韦伯的理论,获该校多年难得一颁的“卓誉奖”(magna cum laude),其后继续法律社会学之研究,著作甚富,其中有许多对韦伯进一步的批评,极为精辟。他的此次讲座应该会帮助许多人对韦伯认识得清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