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德国民法典上的给付障碍法
主题:德国民法典上的给付障碍法 主讲人:汉堡大学法学院 博尔克教授 主持人兼口译:清华大学法学院 陈卫佐副教授 时间:2008年5月7日(星期三)19时 地点:清华大学法学院一楼报告厅
博尔克教授个人简介 博尔克教授(Prof. Dr. Reinhard Bork) 1956年生于德国科隆。 1975年至1980年在明斯特大学学习法律。 1980年至1982年在吕贝克、石勒苏益格、施派尔和美国华盛顿进行司法研修。 1982年至1984年任明斯特大学助教。 1984年获明斯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4年至1988年准备授课资格考试; 1988年获民法、商法、经济法及民事诉讼法授课资格,并在比勒费尔德大学和波恩大学授课。 1989年获聘波恩大学民法教授。 1990年,其授课资格论文获首届“哈里韦斯特曼奖”;同年,被聘为科隆大学民法、程序法和律师法教席教授,拒绝就任;担任汉堡大学民事诉讼法和一般诉讼法教授。 1992年至1998年兼任汉堡高等法院法官。 1992年被聘为格廷根大学和蒂宾根大学教授,拒绝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