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文件
教     育     部
中  国  科  学  院

国经贸技术[2002]816号

关于举办“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

实施十周年总结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教育厅(教委),中国科学院各分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技术创新试点(联系)城市经贸委(经委),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

  1992年4月,在朱镕基总理的倡议下,原国务院经贸办、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开始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十年来,三部委通力合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产学研联合工作,加速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促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题词精神,总结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的经验,深入推动我国产学研联合工作,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定于2002年12月中旬在北京联合举办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十周年总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十周年的成功经验,研究讨论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工作;

  (二)表彰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实施的优秀项目、先进个人和先进管理者;

  (三)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联合的意见》;

  (四)宣布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名单并授牌;

  (五)举行国际产学研联合高层论坛;

  (六)举办大型网上产学研联合成就展暨洽谈会。

  二、会议时间

  拟定于2002年12月中旬举行,会期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形式和地点

  会议设一个主会场和若干分会场,利用网络技术和可视技术同时举行。主会场设在北京,在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济南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乌鲁木齐市等地设分会场。

  四、会议代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教育厅(教委),中国科学院各分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技术创新试点(联系)城市经贸委(经委),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

  五、相关活动

  12月18日至19日,委托国家产学研工程办公室、清华大学、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举行国际产学研联合高层论坛。拟邀请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官员、企业高级管理者、大学校长、著名学者、中介机构代表,以及国内相关代表参加研讨。

  12月18日至20日,委托国家产学研工程办公室、全国新技术开发推广协作网、清华大学联合举办首届全国产学研联合网上成就展暨洽谈会,并邀请著名学者、企业高级管理者、科技管理人员上网研讨产学研联合经验。主要内容: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及交易,产学研合作项目招标,高级技术人才招聘,产学研联合专题论坛等。

  六、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大会准备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认真组织推荐产学研联合优秀项目、先进个人和先进管理工作者,大力宣传在产学研联合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及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十周年总结的机遇,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产学研工程办公室

      王建翔、刘怡、赵佳颖

  联系电话:010-63193194、63193189

  传真:010-63193192、63193145

  附件:邀请参加会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名单

 

国家经贸委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二OO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邀请参加会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名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工委

  财政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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