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26〕85号
各单位:
根据《清华大学科研机构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学校对校级自主设立科研机构(以下简称“自主机构”)每年进行年审。2026年度自主机构年审工作现已启动(参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妥善安排,考察形式建议为现场汇报,重点从亮点成果、学术影响力、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委托类自主机构还应考核委托函期限情况,发展类自主机构还应考核捐赠经费到款情况,2025年度自主机构年审中给予整改的机构应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年审结果,并于2026年5月31日前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材料提交及院系审核(5月31日后系统关闭),对于逾期未提交年审材料的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运行期到期的机构(附件2),学校将结合近五年年审材料,组织开展战略类机构到期评估及续建工作,已到期委托类、发展类机构请自行准备续建材料。
年审联系人:刘国卿
联系电话:627 70216
Email:liuguoqing@tsinghua.edu.cn
系统技术支持:唐老师 17710827437
附件1-2026年度清华大学校级自主设立科研机构年审名单.pdf
附件2-清华大学校级自主设立科研机构运行期到期机构名单.pdf
科研院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