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26]46号
各院系科研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届药学发展奖在全国范围内推荐候选人(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药学发展奖主要奖励在医药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杰出成就的医药科技专家。设特别贡献奖、突出成就奖、杰出学者奖。
二、 推荐要求
特别贡献奖:奖励在医药领域长期致力于推进药学科学技术进步,贡献卓著,历史上取得国际高水准学术成就;在药学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科技突破,领先世界先进水平;推进医药技术创新,建立强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其产业居于当今世界前列者。
突出成就奖:奖励在医药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在技术研发中取得发明创造、关键性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医药健康科学技术普及创作与传播上取得突出成就者。
杰出学者奖:奖励在医药领域具有高水平科技成就而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和著名品牌,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三、 推荐程序
1. 我校有推荐资格,不限名额。候选人需同时联系专家推荐,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推荐,并于5月28日前发送附件2预申报表到chenhui777@tsinghua.edu.cn。
2. 注册与在线填报:请候选人于6月25日前在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注册(网址:http://baoming.cpsdp.cn/list/41)并在线填写推荐材料。
3. 纸质材料报送:请候选人于6月25日前提交《推荐书》纸质版(含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顺序一致,单双面不限,A4纸竖向左侧胶装,另加封面)四份到华业大厦2206-3,其中一份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三份为复印件。盖校章手续:登录info—应用导航—科研-科研系统—成果-科技奖励申报,填写后经院系、科研院审核后系统生成《清华大学科技奖励申请审批表》,请携带审批表及待盖章终版材料到我办办理盖校章手续。
四、联系方式
1、科研院科研成果管理办公室: 陈慧
办公地址:华业大厦二楼2206-3室
联系电话:62799805
2、中国药学发展奖奖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7号楼201北京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
杨亚倩,010-84249146,15010931665;
邮箱:zgyxfzj@163.com
附件1 第二十届药学发展奖推荐通知(1).pdf
附件2 预申报表(1).xlsx
附件3 第二十届药学发展奖推荐书模板(1).docx
科研院
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