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25]203号
为贯彻落实《清华大学2030全球战略》、《清华大学2030创新行动计划》,积极促进我校师生与国际学者间高水平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学术交流氛围,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学术影响力和办学实力,现计划择优资助我校教师组织举办境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2026年度项目征集信息如下。
1. 申请人须为具有我校自主科研专项申请资格的教师,优先考虑未曾获得本项目资助的申请人。
2. 申报要求
1) 会议举办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期间。拟在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举办会议的申请人请仔细阅读下文第3条资助经费及使用要求中的“注意”部分内容。
2) 会议举办地点应为境外,优先考虑在清华海外基地或合作伙伴高校举办的会议。目前,有条件承接办会的清华海外基地有3个,即东南亚中心(位于印尼巴厘酷乐岛)、中意设计创新基地(位于意大利米兰)、拉美中心(位于智利圣地亚哥)。
3) 会议规模应不少于20人。来自境外的参会学者宜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学术影响力的资深学者(如full professor等)宜不少于5人。在东南亚中心组织的会议,应符合外方发言人员及外方与会嘉宾比例均要大于等于与会嘉宾总人数的30%,或有教育科技发达国家、重点合作国家学者及政要出席等条件。
4) 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举办旨在促进我校学科的建设发展,应有利于拓展国际高水平学术交流合作。申请人应得到所在院系的书面支持。
5) 对于已获得自主科研国际合作及港澳台专项经费支持的会议,本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6) 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格式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书(附件1)和拟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
3. 资助经费及使用要求
学校计划使用自主科研国际合作及港澳台专项经费对获批项目给予资助,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与总预算差额的部分由申请人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申请书中拟邀请的重要嘉宾的实际参会情况将影响资助经费的实际拨付金额。另外,此项经费不支持购买设备或支付餐费。
注意:此类经费通常于每年4月份之后下拨,计划于2026年1月至4月期间举办的境外学术会议,按照往年情况,将无法在会前获得该项经费拨款。
4. 申请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1)以及拟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院系完成填写意见并盖章后,请将1)申请书word版、2)拟参会人员名单、3)申请人和院系签字盖章后的pdf版申请书扫描件等三个文件一并提交至:yaqian@tsinghua.edu.cn。邮件主题的格式为“境外办会申请2026:【院系】【申请人姓名】”,例如:境外办会申请2026:建筑学院张三。
申请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2月7日(周日)24:00,以收到电子版申请材料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5. 项目结题要求
申请人应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报告(含会议日程、会议总结、嘉宾参会凭据、会议新闻稿等)。如申请人在获得资助经费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最终未能举办会议,科研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院系盖章的情况说明并退还项目经费。如未能按照申请计划实施项目并由此给学校造成损失或其他负面影响的,学校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申请人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
6. 咨询答疑
如有与本通知相关的项目申请问题,可联系科研院海外科研合作办公室王娅茜,62781811,yaqian@tsinghua.edu.cn。
如需了解海外基地办会条件和基地其他情况,可向各海外基地的联络人咨询:
1) 东南亚中心:李云华,13910056937,liyh@pbcsf.tsinghua.edu.cn;
2) 中意设计创新基地:钟子溦,zhongzw@tuamc.com.cn;
3) 拉美中心:马巧琳,18944662176,maql@sem.tsinghua.edu.cn。
附件1 2026清华大学教师组织举办境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表_院系_申请人姓名.docx
附件2 拟参会人员名单_院系_申请人姓名.xls
科研院海外科研合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