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主页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
科研领导数据看板
总浏览数: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6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四批项目申请的通知
Notice from the Office of Beiji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Committee on the Release of the Call for Proposals for the 4th Batch Projects of Beiji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in 2026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6年第四批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为2026年度第三批联合基金项目(储备)。项目申请应当聚焦北京市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学人工智能等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鼓励围绕若干学科交叉融合领域开展问题驱动型研究。

  二、项目定位与资助强度

  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旨在引导科学技术人员聚焦区域性或特定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26年度第三批联合基金项目(储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包含一般重点项目与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100/3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双负责人制重点项目须由两位申请人联合申请(优先支持两位申请人跨领域、跨单位合作),鼓励不同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开展实质性优势互补合作研究。培育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重点/培育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

  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评审和管理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执行,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针对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出资合作方企业可取得优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三、申请要求和说明

  市基金本批次项目申请需遵照项目申请须知(见附件1),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见附件2)。

  1.申请限项要求

  申请人申报项目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条件,具体项目所需条件详见对应的申请须知。

  2.经费管理要求

  市基金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3.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应向依托单位提供个人科技信用报告;依托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4.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要求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5.保密要求

  项目申请须遵守保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存在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四、申请接收流程

  市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撰写申请书,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未注册为市基金依托单位,请相关单位于10月12日16:00前提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依托单位注册申请通知地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409/t20240918_3894389.html)。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10月9日至10月26日16:00)

  申请人自2026年10月9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10月26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10月26日16:00停止服务,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完成申请书撰写与提交。未按时提交的项目申请将无法进入后续流程。

  3.双负责人制项目仅需1位项目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填报,默认该填报账号对应的申请人为项目申请人A。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承诺”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并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合作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同意在立项材料上盖章或签字的,基金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项。

  2.如果是参与其它单位申请,请按照学校要求在info中填报项目申报模块。

  六、联系方式

  市基金联合基金项目:胡老师,010-55577702、刘老师,010-55577782;电子邮箱:bjnsf04@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010-58858680、010-58858681、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2026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四批项目申请须知

  2.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三批联合基金项目(储备)指南

  3.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指南链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6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四批项目申请的通知

学校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2:00  

 

 

 

科研院

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 浏览:540] [关闭]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科研院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