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05]70号
各有关单位及各位老师:
根据中瑞(典)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瑞(典)科技合作混委会第16次会议将于2005年10月在京举行。届时,双方将回顾并总结自上次会议以来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确定2005?2007年中瑞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所有申请列入此次会议的项目须按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评审办法办理(详请登陆网址www.cistc.gov.cn/acbp)并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中英文表分别填写,一式三份)。项目申请书必须由中瑞双方的项目执行人签字,由学校统一盖章后,经教育部报科技部。所有项目申请书必须注明合作双方的资金来源、金额情况。请感兴趣的老师将申请书于2005年5月27日前送至:科研院海外项目部(清华学堂1210#)。
联系人:海外项目部 杨芳(73190,fyang@tsinghua.edu.cn)
附件1:科技部中瑞(典)通知
附件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
附件3:填报指南
清华大学科研院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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