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05]076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2005年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现开始申报,评选活动依据《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附件1)进行。此项评选活动,同时也是信息产业部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的国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项目,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申报2005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附件2)。
二、日程安排
☆ 2005年6月9日前 填报申报项目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类别、申报等级、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发至kjc-yxh@tsinghua.edu.cn 。
☆ 6月10日-6月30日 填写《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和《科技成果登记表》,以及准备附件材料。
☆ 7月7日前 将“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及《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稿及附件1份,送科研院成果办预审 。
☆ 7月11日前 将科技成果登记的材料、“系统”数据盘(CGSBQY.zip文件)交研院成果办(清华学堂1103A室)。
☆ 8月18日前 将申报奖励的材料、《申报书》电子版,交科研院成果办(清华学堂1103A室)。
以上申报奖励和科技成果登记的数据盘内容(电子文档)也可发至通过E-mail: kjc-yxh@tsinghua.edu.cn 。
三、注意事项
㈠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应当是三年之内的项目,过期项目不属推荐奖励范围。
㈡ 《申报书》的填写:
1. 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人员署名顺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基本一致,如有变化,应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书面说明,并请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2. 主要完成单位:单位署名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基本一致。
3.《申报书》中第13页“推荐单位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内容包括:根据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参照相应奖种条件写明推荐理由、综合评价意见和推荐等级等,并经系、院、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并要求在校留存的1份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㈢ 基础理论类项目须由三名资深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意见表格式见(附件4)。
㈣ 科技成果登记:
⒈ 申报奖励的同时,必须先完成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附件5)。成果登记使用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简易版) 来完成。
⒉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登记,须有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技术评价证明,格式见(附件6)。
㈥ 《申报书》和《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填写的内容应与“系统”(电子版)中填写内容要求一致。
四、申报奖励和成果登记材料、份数及评审费
⒈ 《申报书》一式6份,有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上述材料中含原始件各1份,学校留存各1份。
⒉《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4份(其中1份学校留存,要求申报基层单位签字盖章);成果登记项目还应具提交纸质相关证明评价材料1份。
⒊ 数据盘1份(《申报书》电子版、成果登记为CGSBQY.zip文件),或将数据盘内容发至 kjc-yxh@tsinghua.edu.cn 。
五、中国电子学会网址:http://www.cie-xh.cn(学会奖项),相关文件可在电子学会网站查阅、下载。
也可在清华大学综合信息服务系统http://info.tsinghua.edu.cn 部门信息分布→科技办公信息网→成果与知识产权→科技奖励和成果登记处,查阅、下载。
联系人: 杨杏华 葛 仲
联系电话:62784624
科研院成果办地点:清华学堂1103A室(一层西侧)
附件:
⒈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⒉ 关于申报2005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学会)
⒊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⒋ 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基础理论成果)专家推荐表(申报奖励用)
⒌ 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⒍ 科技成果登记(基础理论成果)评价意见表(成果登记用)
清华大学科研院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