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
集200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清科通[2005]48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及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的通知》及有关
规定,见附件1,现将有关科技部200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
求:
1.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从国家利益出发,以
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为目标,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
2.纳
入“863”、“973”和“攻关”等计划支持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办法,由国家各有关计划主管部门另行通
知。
二、支持重
点
1.在实施“863”、“973”和“攻关”等计
划和“12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中,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关键问题的项目。
2.执行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签署的双边
或多边科技合作协议中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以国家科技发展为目标,体现国家利益,对国家
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正在执行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作项目以基
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为主要内容。不支持成熟技术产业化和基本建设项目;
2. 中外合作双方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
3. 中方合作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自筹资金及地方
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匹配资金。外方合作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投入;
4.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人民
币。
四、申报材料
1.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
申请书》及英文附表(由外方填写),表格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并请同时在网上填报申请书(登录办法见附件);
2.项目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复印
件;
3.列入“863”、“973”和“攻关”等计划
和“12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项目的立项通知(复印件),或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项目的立项通知(复印
件)。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
5份。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05年4月18日
18:00以前将推荐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科研院海外项目部,由学校同意盖章上报。并请同时完成网上申报程
序,。
联系人:海外项目部 杨芳 (73190,fyang@tsinghua.edu.cn)
六、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征集由北京市科委同时组织上报科技部,故申请表中主管部门写“教育部”,推荐部门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
附件1: 科技部通
知
附件2:北京市科委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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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1:科技部通知.pdf
附件:附件2:北京市科委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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