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科研档案的通知
清科通[2004]222号
有关
院系、所、业务办:
根据已
发的《关于收集科研档案的通知》(清科通字[2004]188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抓紧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于2004年
12月31日之前将整理立卷后的科研档案移交科研院院办。
相关院
系有材料系、电机系、电子系、工物系、核研院、环境系、机械系、计算机系、精仪系、力学系、热能系、网络中心、微电子所、信研院、汽车系。
咨询
方式:科研院院办 电话:81800
档案馆王老师 电话:83490或
8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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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清华大学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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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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