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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科技项目任务合同书(试用)》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4]17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合同管理,方便合同签订,科研院科研项目部根据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 《合同法》等规定,并参照其他部门的合同文本,制定了《科技项目任务合同书(试用)》。现将启用此合同书的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此合同书的使用范围:

在下述情况下,原则上要求使用此合同书:

1.双方合作、协作承担国家科技项目,若在与国家科技计划归口管理部门签订 的国家科技项目合同书中没有明确约定双方的研究任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和验收方式的,需使用此合同书;

2.原项目任务书中没有合作或协作单位,但项目的部分研究开发工作确需委托 其他单位来完成的,需使用此合同书;

3.承担地方政府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或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科技项目,在其没 有相应格式合同文本时,可选用此合同书。

4.在1-3所列情况之外,双方愿意使用此合同书签订科研项目合同的,可选 用此合同书。

二、此合同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由于此合同书是试用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对此 合同书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规定不够充分或具体的地方,双方还可在附加条款中或以附件的形式另加详细规定。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前均需报科研院科研项目部审核,未经科研项 目部审核的科研合同当属无效合同。

三、为不断完善此合同书的条款,欢迎各位老师提出修改和增补意见。具体意见可直接致电94718或发送至科研项目部信箱:kjc-xmb@tsinghua.edu.cn

 

 

 

联系人:朱付元  华琳

联系电话:62794718

 

附件:

1.《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试 用)》

     科研院

            &nb sp;              ;            二○○四年 十月十二日

 
附件: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试用).doc
[2004-10-13 浏览:4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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