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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申请的通知

关于受理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申请的通知

 

清科通[2004]163号

各单位科研业务办公室:

近日,科技部将发布“十五”国家科技攻关 计划“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申请指南(见附件)。现将我校受理、组织课题申报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通知如 下:

1. 申报单位 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 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2.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 副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

3. 申请 书A4纸,仿宋体四号字 打印并装订。

2. 申请书应有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 单位公章。

3.申请文件一式 16份,正本1份,副本15份(其中一份盖系科研章),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 准。

4.申请书请于9月 20日前报送科研项目部。

 

详细资料可查阅: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

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

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http://www.chinapop.gov.cn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网站(http://www.gongguan.most.gov.cn)

 

附件: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申报指南

 

联系人:华琳  朱付元

联系电话:62794718

 

 

清华大学科研院

            & nbsp;            &nb sp;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文物保护指南.doc
[2004-09-14 浏览:2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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