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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育部2004年度“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候选创新团队的通知

关于 推荐教育部2004年度“长江学者

和创 新团队发展计划”候选创新团队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4]第133号

各 院、系科研办公室:

按照 教育部教技司[2004]153号文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大 力提升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加速培养和汇聚一批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部决定从2004年开始启动实施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第一层次的“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 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的创新团队。

教育 部现已开始受理2004年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推荐条件

1.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 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 家。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 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 作。

3.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 件;

4.按照如下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交叉与前 沿;

5.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根据 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创新团队预推荐简表》(附件2),于2004年8月30日下午5:30前,将《创新团队预推荐简表》交校科研院项目部。由学校确定我校 正式推荐名单后,通知候选团队填写申请书。正式的申请书于2004年9月17日前交校科研院项目部。

 

附 件:

1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2 《创新团队预推荐简表》

 

联系 人:李栩辉

联系 电话:84622、94718

 

            &nb sp;              ;             & nbsp;            &nb sp;      科研院

2004年8月5日

 


附件:“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doc
附件:创新团队预推荐简表.doc
[2004-08-06 浏览:3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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