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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华大学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n bsp;            &nbs p;           清科通字[2004]108

各院(系、所、中心):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定 于2004910日至13日在上海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这届国际发明展览会以“创新、交流、发展”为宗旨,展示全国技术发明创新成果,推动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 果,营造崇尚发明创造的社会氛围,促进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发展与境外发明组织、发明者的合作与交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由中国发明协会主 办,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市人民政府作为支持单位。展览会期间将开展技贸洽谈和合作开发活动并有选择地推介若干项重点参展项目。同时,展 览会期间,将举办“在市场竞争中专利战略的运用论坛”,以帮助参展单位和个人,认清加入WTO后我国如何在市场竞争中运用专利战略取得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中国发明协会将对优秀参展项目进行评选,颁发“全国发明展览会奖”。届时大会组委会将组织全 国范围的企业和投资商参观、洽谈。

在上届全国发明展中,北京市科委展团是大会最受瞩目的展团之一, 获金奖数及获奖率均列全国之首。为展现北京发明协会在换届后的新面貌,展示北京地区优秀科技成果,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加速优秀科技成果的转化,北京市科委将组团参加本届 展览会,并将对参展项目给予一定的参展经费补贴。北京市科委指定北京发明协会承担北京展团的招展及参展组织工作。

清华大学将组团参加此国际发明展览会,推广清华大学的专利成果。 请希望推广有市场价值的专利技术的项目组看到通知后,及时填写“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回执”,见附件2,并于2004628日前将参展回执报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孟宪飞 处。

随后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用于标准展板上的对参展项目做介绍用的文字资 料。

2.需准备附件3所需的有关资料。

3.可准备提供的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样品、模型、图片及声像资料。

校内协调咨询:孟宪飞,电话:62794353email xfmeng@tsinghua.edu.cn

 

科研院

2004623

 

附件1: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北京市科委展团参展办法

附件2: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回执

附件3: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评奖项目技术资料目录

 
附件:04-06-23_关于清华大学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doc
[2004-06-23 浏览:3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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