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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04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4]第95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为鼓励我国信息产业领域的 单位和个人不断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信息产业部自2001年起开展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信息产业部对评上的项目发布通告、颁发荣誉证 书、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表彰和广泛宣传。评选活动使得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对形成崇尚发明创造风气、促进和引导创新发明、推动产业化、振奋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作 用。

一、申报范围:仅限于国内 单位和个人的非密民用项目。

二、具备的条 件:

1.技术发明应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出具新颖性审查报告的发明专利申请。
2.计算机软件应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具有国内领先以上的科学技术水平,已经产生或将会产生重大作用和 影响的。
4.应用范围较广,直接、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巨大。
5.不存在知识产权纠 纷。

三、推荐办法及安 排:

推荐申报办法和申报书等附 件详见附件(从http://www.mii.gov.cn/科技成果栏目中下载),申报项目随时可以到成果办预 审。

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其中含原件1份;留校1份,须系科研主任签。字加盖 系公章)及这些材料的软盘1份,交科研院成果办。

 

附件(从http://www.mii.gov.cn/科技成果栏目中下 载):

1.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暂行办法
2.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 明项目申报书

联系电话:62784624   成果办   葛仲  杨杏华

 

科研院

            &nb sp;              ;         2004年6月 11日

 
[2004-06-11 浏览:3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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