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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863” 计划纳米材料与微机电系统专项(纳米材料部分)2004年度课题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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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 sp;                  &nb sp;              ; 清科通字〖2004〗第65 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科技部最新公布了 “863” 计划纳米材料与微机电系统专项(纳米材料部分)2004年度课题申请指南(附件1),根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现把受理课题 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
研究课题将采取择优方式立项资助,筛选的基本原则: 具有明确的纳米效应;鼓励原创性、有产业化前景的终端产品及其相关技术的研 究和开发;承担单位具有原型器件或产业化的前期工作基础。

2.重点研究方向:
  (1)纳米光电子和电子材料 体系、器件构造及集成技术;

2)重大疾病早期诊 断和治疗用纳米材料及器件;

3)具有国家重大战 略需求的纳米材料及相关技术。

3.课题负责人一般须具有高 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得超过55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863、973和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本专项课题;本专项课题组成员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和国家科技攻关计 划的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5.课题申报受理时间:

2004年5月12日,科研院进行格式审查;

2004年5月13日受理申请书:申请书须简装,一式十一份,其中一份盖系科研章,Word格式光盘一份,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 也可从科技部网址 www.863.gov.cn文件下载处下载。

7.特别注意:课题申请书中 “三、课题情况”中增加“纳 米尺度效应机理说明”的内容,此条作为“三、课题情况”中的第“2”条,原“2-8”条顺延为“3-9” 条。

 

联系人:华琳 朱付元 马振伟
联系电话:62794718转816, 817, 818
E-mail: kjc-xmb@tsinghua.edu.cn  

科研 院

    2004年4月15日

 

 
附件:纳米专项(纳米材料部分)2004申请指南.doc
[2004-04-16 浏览:3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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