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bsp; &nbs
p; 清科通字[2004]第 51 号
各系、院、所:
受清华大学科研院委托,由清华大学图书馆SCI咨询中心检索的清华大学2003年SCI(网络版)论文已经初步检索完毕,经过科研院的初步确认后,论文已确定到各院、
系、所。现将论文题目发给各单位(请到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成果办)领取),请各单位确认你单位的论文的作者。确认规则如下:
一、确认论文的第一作者
如果论文的第一作者为教师请在“第一作者姓名”栏中写出第一作者的姓名,并在“第一作者身份”栏中填写第一作者职称;如果第一作者为学生或博士后请在“第一作者姓名”栏中写出第一作者的姓名,在“第一作者身份栏”中填写该作者是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或博士
后。
二、论文受资助人的确认
1)论文第一作者如果为教师,请在“受资助人”栏中写出教师的姓名。
2)论文第一作者为博士后,请在“受资助人”栏中写出此博士后的姓名及出站年月,以及其导师姓名(导师必须为该论文的作者之一)。
3)如果论文第一作者为学生,且该学生的导师是论文作者中名次在先的教师,则在“受资助人”栏中写出导师姓名。
4)如果论文第一作者为学生,而此学生的导师不是论文作者中名次在先的教师(但其导师为论文作者之一),则由各系从此学生的导师和论文作者名次在先的教师中经
协商确定一人在“受资助人”栏中写出,并注明。
确认后的论文作者已离校的,请注明。
请于2002年4月20日前将确认结果报到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成果办)。
联系人: 王晓阳 (电话:84624-812、84622-812)
清华大学科研院
&nb
sp;  
; &
nbsp; &nb
sp;  
; &
nbsp;
2004.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