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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员排序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4]第 49 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梅贻琦先生是我国现代知名教育家。曾长期在清华大学执教和担任校长职务,对学校的建设 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倡导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与主导作用,强调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为了纪念梅贻琦先生,发扬清华大学优良传统,由海内外捐赠 资金设立“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在被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及SCI论文被引用(他引*)突出的在校教 师。

一、数据来源:

此数据以2002年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的网络版SCI论文数及被光盘版SCI引用次数(他引*)为依据(如有遗漏可以补 充)。

注:其中SCI引用 次数(他引*)是指数据中删除论文第一作者和引文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章。

二、统计方法:

只统计论文及被引用的第一作者(他引*)。第一作者为教师的计在该教师名下。第一作者为学生的,计在其第一导师名 下。

三、排序办法: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按分数高低排序。
累计分数=SCI论文数+SCI被引用次数(他引 *)

四、奖励办法

1.  奖 励等级:
一等奖:1-2名
二等奖:8-10 名

2.  学 校将按照累计分数的排序来确定获奖者,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根据《清华大学“纪念梅 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2004年“纪

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员次序已经初步排定(详见附件2),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 对。如有遗漏可去图书馆多功能电子阅览室检索(新馆406室),并出具检索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该作者1997-2001年以清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光盘版论文,在 2002年被光盘版SCI引用的次数,并去掉自引部分(即论文第一作者和引文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章)。”并加盖检索单位公章。由各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 2003年4月6日前交科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成果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清华大学“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办法
附件2:2004年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排 序
联 系 人: 王晓阳

联系电话:62784624-812  62784622-812

            &nb sp;              ;             & nbsp;          清华大学科研 院

            &nb sp;              ;             & nbsp;           2004年3月 23日

 


附件:附件1:清华大学“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附件2:2004年梅贻琦优秀论文奖候选人排序.doc
[2004-03-24 浏览:4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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