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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通字[2004]第34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接国家教育部科技司通知,2004年度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
件
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附件1)第二条所列各项条件,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团队,可作为候选创新研究群体进行申
报。
二、 由各单位
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推荐简表》(附件2),于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简表交校科研院项目办。由校科研院确定我校
正式推荐名单后,通知候选团队编写推荐材料。正式推荐材料必须于3月29日前交校科研院。
附件1:《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试行办法》
附件2:《推荐简
表》
联系人:宿芬 联系电话:85479-819
校科研院
2004年3月5日
附件:附件1:试行办法.doc
附件:群体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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