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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0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4]030

各系、院、所科研办公室:

国防科工委委办 技[2004]16号文通知,现进行200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 下:

一、申报国防科学技 术奖的项目必须符合《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科技办公信息网,地址同下)规定的条件。2004年度为限额申报,我校限2项,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选出最有竞争优势的项目参 评。

二、凡申 报200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已经(2003年)在国防科工委登记的科技成 果。

三、申报材料要 求

⒈ 填写《国防科学 技术奖申报书》,申报书原件要求用《国防科技成果管理系统V2.3》软件生成和打印(正反两面打印,A4十六开本),并 严格按填写说明填写。申报的附件材料要求正反两面复印,规格与申报书大小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一式3份(其中1份不含附件,并含校留存 1份)。

⒉ 附件材料包括: ① 技术评价证明:鉴定证书、定型文件、验收证书(文件)、标准报批书等。对于达到国际先进以上水平的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已获发明专利的项目应通过发明 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属理论成果的项目应提供国内外刊物引用、评价该成果的材料。② 应用证明:由应用单位用统一格式出具;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本单 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盖章确认,应用证明格式见附件2。③ 任务书或合同书:是项目任务来源和要求的重要依 据,不能用自定的课题任务书等代替。④ 研制技术总结报告:是申报书有关内容的细化、补充和扩展,应层次清晰,论理正确,数据详实,但应尽量从简,不能长篇 大论,冗长累赘。⑤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协调一致证明:只有一个主要完成单位并无其他单位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单独出具;只有一个主要完成单位但 有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同时或分别出具。

⒊ 与申报书内容相 同的信息数据软盘(或光盘)一份,要求必须是用 《  国防科技信息管理系统V3.0 》软件生成的数据格式。 

下载地 址:http://oars.tsinghua.edu.cn/kjbg/main.nsf    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国防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军 口)V3.0 。

四、申报时间安 排:

3月11日前报推荐项目“200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拟推荐项目登记表”(附件1),初审。

3月12日至3月28日填写申报书和准备附件材 料。

3月29日交预审材料,包括:系统打印生成的《国防科学技术奖申 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

4月6日送交全部申报材料及软盘。4月11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4月15日为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截至时间。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科研院成果办  杨杏 华

联系电 话: 84624、82295、81800-811

清华大学科研院

2004年3月4日

 

附件:1. 清华大学2004年度国 防科学技术奖拟推荐项目登记表

      2. 应用证明(格式)


附件:200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奖拟推荐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应 用 证 明.doc
[2004-03-04 浏览:3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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