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字[2004]第13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1.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某些结题项目《结题报告》的“经费决算”部分存在的一些问
题,经与财务处协商,今年统一由财务处把关,如果系财务已经上收到校财务的,请将每个项目的《经费决算表》送交校财务对帐,系财务还没有上收的,由各单位的财务自己对帐。
请大家将单张的《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按照上述方法去对帐。
2.在财务处通过检查盖章后,各系再统一到学校审计室(在财务处的同一层,电
话:84611)找王林老师签字盖章。然后再将结算表装订到结题报告里。
3.请大家根据财务处最后通过的决算表做经费汇总
表。
《结题报告》交学校的时间改为3月1日。发给基金委的电子版
也可以在3月1日前发出。
联系人:宿芬
联系电话:84622-819
校科研院
2004年2月19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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