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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清科通字[2003]第186号
各院、系、所科办公室:
为做好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对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1) 基金委已经启用网上系统报送《资助项目结题报
告》,系统已经将《结题报告》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到项目负责人,请对照本单位应填写《结题报告》人员名单通知到人,如项目负责人没有收到邮件,请及时与科技处联
系。
2) 2004年2月20日
前,各系交2003年国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二份(一份系章),附件一式一
份。
3) 各位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结题报告》电子文件于
2月20日前发至report@pro.nsfc.gov.cn信箱
4) 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跟踪和管理结题项目的成
果,根据情况在2-3年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三年内继续提供项目研究后期正式发表或公布的成果,基金委
将作为项目管理和评估的依据。
5) 上交前,请各系针对《结题报告》的有关情况填
报《结题项目实际上报情况统计表》和《经费结算汇总表》。为了保证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质量,请各系本着对学校负责对研究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审查工
作。
6) 中止计划实施和准备撤消的项目,均按结题要
求,报送《总结报告》和《经费结算表》。
7) 各系科研管理人员应对本系2003年基金项目进展及结题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管理工作
年度报告》,于2004年3月30日前交校科技处。
联系电话:84622-819 联系人:
宿 芬 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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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科学技术处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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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00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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