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国家科技部开展“科技成果鉴定改革问卷调查”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 165 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接北京市科委奖励办通知,根据国科计函[2003]42号函的精神,拟在北京地区范围内配合科技部开展调查。请各院、
系、所及有关专家积极配合做好这次问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求尽快转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鉴定改革调研问卷II”,各单位应交的份数不得少
于2份。 2.在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下载并打印 “科技成果鉴定改革调研问卷II”或到科技处成果办领取问卷(打开附件自行打印也
可)。每人只填写一份问卷,不应重复多填。 3.调查问卷(纸质)填写好后,各单位收齐于11月17日前交科技处成果办(清华学堂1103A),由学校统一送北京市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杏华 葛 仲 联系电话:94718、73190、82047、84622-811/810 附件:
科技成果鉴定改革调研问卷II 科学技术处 2003年11月12日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改革调研问卷(II).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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