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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200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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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报告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156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应在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现对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见各单位信箱)认真填写 2003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年度工作报告》(见附件), 表中研究工作的进展和成果请以条目形式列出,简明扼要,
突出重点。执行情况表一式二份(一份系章),并附电子版,请于12月1日前,由各单位送科技处。
2 年度工作报告是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如实填写报表,及时上报。
3 如不按时上交《年度进展报告》,将影响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拨款。
联系人:李栩辉、华琳
联系电话:94718-822、816
E-mail:kjc-xmb@tsinghua.edu.cn
科技处项目办
2003年11月3日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年度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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