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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推荐申报2003年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推荐申报2003年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122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中国通信学会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推荐申报工作依据“学会(2003)30号通知和《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见附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主要是信息通信领域的科学理论、科技管理、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优秀成果。推荐奖励项目应当是近三年内的成果,过期项目不属申报(推荐)奖 励范围。 二、评审标准及奖励等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其科技水平、创新程度、产业化前景和应用效果进行综合评定。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分三个奖励等级,分别授 予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的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视当年的具体情况酌定。 三、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优秀项目,可参加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的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评选。 四、申报(推荐)项目的条件: ⒈ 科学理论类项目须在国内外同领域权威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并由三名资深同行专家推荐。 ⒉ 应用技术类项目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验收,鉴定,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⒊ 科技著作类项目应正式出版、公开发行两年以上(科技教材须经过两届学生使用);有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须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只能有 一名专家参与推荐。 ⒋ 通信软件类项目应具有相应的应用证明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⒌ 决策软科学类项目应被相关决策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 五、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是指对该项目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对项目的完成发挥重要作用,且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六、申报材料、份数及评审费: ⒈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用“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基层用户版V3.1”录入、输出打印,一式33份(含学校留存1份)。 ⒉ 有关证明材料:①技术评价证明;②应用证明;③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④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一式8份 (其中含1份为原始件,1份学校留存)。 ⒊ 软盘1份(用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基层用户版V3.1系统导出.mdb文件),同时将申报数据通过E-mail: kjc-yxh@tsinghua.edu.cn 传送1份。 ⒋ 根据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要求,每个申报项目收取评审费500元。 七、日程安排: 2003年8月29日报项目清单(用以上E-mail地址报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奖励类别、申报等级、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003年8月30日-9月8日填写“申报书”及准备附件材料; 2003年9月9日预审项目材料(打印草稿及附件1份,送科技处成果办); 2003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软盘和评审费交科技处成果办。 八、《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资料可从中国通信学会网站查阅和下载,网 址:http://www.china-cic.org.cn。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联系人:于连翔 ;联系电话:010-66030897;传真:66069587 ;E-mail:cic@publicf.bta.net.cn。 联系人:杨杏华 葛 仲 联系电话:62784624-811、810 科技处成果办地点:清华学堂1103A(一层西侧) 附件: 1.中国通信学会(2003)30号通知 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处 2003年8月26日
附件:中国通信学会(2003)30号通知.doc
附件: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doc
[2003-08-27 浏览:3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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