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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2003年下半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3年下半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117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截至2003年8月底,我校今年已有近30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通过了教育部等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软科学成果评审。鉴于各部委省市等的科技奖励要 求,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和软科学成果评审,在申报科技奖励规定日期前鉴定并实际使用一年以上。为做好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现要求各 单位2003年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尽快在10月底以前完成科技成果鉴定和软科学评审工作。科技成果鉴定和软科学评审的相关要求和文件 见(http://info.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部门信息发布-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完成鉴定和评审工作后,必须尽快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学校成果登记工作时间(集中)安排在每年的4-5月份,也受理随时登记的项目。具体要求和文件 见(http://info.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部门信息发布-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成果登记。 申报各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的理论研究成果,也必须通过各部门的成果登记,具体登记工作安排申报奖励前进行。 联系人:葛 仲 杨杏华 王晓阳(成果办) 联系电话:62784624-810、811、812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处 2003年8月21日
[2003-08-25 浏览:3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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