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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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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 112 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教人司[2003]212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协发组字[2003]43号)《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通知》要求,现进行“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工
作。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②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获奖人数和推荐名额:
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此次教育部向中国科协推荐总的名额为2-3名。每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请填写“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事迹简介”(见附件)。授奖条例及实施细则请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
址:http://www.cast.org.cn/)“公告栏”7月3日的通知中查阅。
请各单位于2003年8月13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工作事迹简介”报到科技处成果办,过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后,推选1名正式候选人报教育部人事
司。具体申报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784624-812、810、811
联 系 人: 王晓阳 葛仲 杨杏华
清华大学科技
处
2003年08月11日
附件:附件:第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事迹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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