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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推荐申报2003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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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03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101号
各系、院、所科研办公室:
教育部通知2003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现开始推荐申报工作。今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
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共3类;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2003年度教育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提名,共计划评出25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凡推荐申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登记过的科技成果项目。2003年清华大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已于6月25日结束,另
还有要申报教育部奖励没登记的项目,也请尽快在8月12日前补办成果登记。(成果登记办法及要求见科技处6月3日-清科通字[2003]第87号通知,清华大学综合信息服
务系统中“办公通知”网址:http://info.tsinghua.edu.cn )。
2、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主要论著必须是2002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同行学者的相应评
价。
3、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应已授权发明专利或按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专用格式,指定查新单位),并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
4、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
其中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类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凡曾获部委(省)级(含)以上奖满二年的项目亦可推荐。推荐“推广类”的项目还应填报《教育部
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项目推荐附表》,不得遗漏,否则视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5、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有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加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二、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按推荐要求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有关附件,并按各申报类别在“推荐书”前加一封面《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
学奖推荐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推广)推荐书(封面格式)》。
凡属于国防类的成果,按以上要求填报,且在封面标明属国防专用项目。
3、所有推荐项目,请在封面的右上端,按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GB/T 13745-92 《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本项成果的三级学科类别及其代号,并选定学
科组。
4、所有推荐项目应填报“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各类项目推荐简表”,其内容是可向社会公开部分,并请项目完成人在简表相应位置签字。
5、推荐书的正文一律要求从“推荐管理系统”打印输出,各类推荐书连同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各类)推荐项目简表一式3份(不要与材料装订一
起,单独存放), 推荐材料(教育部各类奖封面+推荐书正文+相关附件)一式6份(其中原件1份、留校1份),推荐书正文(教育部各类奖封面+推荐书正文+附件目录)一式
2份。
6、所推荐项目须由系学术委员会或系科研负责人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成单位及人员排序是否合理、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在《推荐书》
“八、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中1份(留校)复印件上,请该委员会负责人或系科研负责人签字并盖系印章。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推荐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填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
有关附件(不必另附教育部各类奖励封面),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留校1份),且应标明属直报项目。
四、推荐项目(含直报项目)请按《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V6.1)(附件2)的要求录入相关内容,并制作软盘(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1份)与推荐
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奖推荐管理系统V6.1”、“封面格式”、“推荐简表”和“(推广类)项目推荐附表”等可在下列地址:▲
http://info.tsinghua.edu.cn 部门信息发布—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教育部科技奖励;▲
http://www.cutech.edu.cn 在右上角“科技奖励”—“更多”栏目中下的“相关下载”处下载。这两处地址中存有与本年度教育部奖励相关的文件可供查
询。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六、日期安排:
1、2003年7月8日前:各系、院、所业务办公室将本单位“拟申报2003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登记表”(附件1)送科技处成果办审核。
2、2003年7月8日-8月10日(暑假7月21日-8月10日):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录入《推荐书》,以及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3、2003年8月11日-8月15日:交打印稿,可随时送科技处成果办初审,并确定“推荐项目编号”。需交的材料是:所填写的带有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各类奖励封面
的《推荐书》以及附件材料,1份。
4、2003年9月1日前送交全部推荐申报材料、数据软盘(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和评审费。
附 件:
1. 拟申报2003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登记表
2. 《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管理系统》(V6.1)
联系电话:62784624-811、810
联 系 人:杨杏华 葛 仲
办公地点:清华学堂1103#A室
E-mail: kjc-yxh@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处
2003年6月26日
附件:清华大学拟申报2003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Jybkjlr_Setu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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