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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2003年度清华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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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清华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81号
各院、系(所)学术委员会:
从即日起,校学术委员会受理2003年度清华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该基金着重支持校内跨院系的交叉学科研究和新的科学思想的创立,请各院、系(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
进行认真审议,择优向学校推荐属于校内跨“实体”院系的交叉学科建设和新的科学思想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校级基础研究基金继续着重支持校内跨院系的交叉学科研究和新的科学思想的创立。申请人和第一合作者必须分属于不同的“实体”院系。
2、 受资助名额的限制,对各单位的申请项数实行限项申请的办法,每个单位申请项目数不超过7项。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校级基金项目
数(包括重点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 本年度的重点项目已经支持与SARS相关的科学研究,因此本年度不再设立重点项目。
4、 请各系科研办公室对申请书书写格式严格把关,以免在形式审查中落选。
(申报学科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所公布的二级或三级学科代码填写)。
5、 研究期限:2003年11月—2005年10月。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一般不超
过10万元;
6、 请各系于2003年6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由各系科研
秘书在旧的自然科学基金录入系统中将申请书录盘后)交校科技处重点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宿芬 蒋媛媛 联系电话:84622-819,820
校学术委员会
校科技处
2003年5月27日
附件:清华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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