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
科技处-关于“十五”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
|
关于“十五”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77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请通知各系相关人员
根据基金委公布的项目指南,积极组织队伍,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申请书及软盘交校科技处(电子版可用Email的方式发到kjc-jcb@tsinghua.edu.cn/)。
2、 申请书采用新表格(通用电子版),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isis.nsfc.gov.cn/下载,项目类别选择重大项目,申请者须按照重大项目撰写
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一式十一份(一份系章)。
同时提请申请者注意下列事项:
1.申请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特别是申请重大项目须具备的条件、申请资格及项目实施的要求和责任等有关条文。
2.申请指南中仅含拟资助的研究领域、科学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等。申请项目(课题)名称,具体的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课题设置等均由申请者提出。
3.联合组织重大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联合申请书及所含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也使用科学基金通用项目申请书(请在附注说明中选择)。同时,基
金委也欢迎申请者针对领域指南范围内的某一研究方向单独提出课题申请。
附件一:基金委申请指南通告
附件二:申请指南
附件三: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人:宿芬; 联系电话:84622-819
校科技处
2003年5月12日
附件:“十五”第二批申请指南.doc
附件:基金委关于发布“十五”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的通告.doc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doc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