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
关于组织推荐2003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
|
| 关于组织推荐2003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58号
各系、院、所科研办公室: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的设奖者由国家电力公司变更为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单位共同设奖,承办机构由国家电力公司变更为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该奖项为“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
奖”。
根据中电科奖字[2003]1号文要求,现组织推荐2003年度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我校推荐申报限额为2项,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工作,应按照《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修订)》和《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推荐对国家电力科技进步和电力事业发展
有重大促进作用、技术创新突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 推荐材料要求:
1. 应用技术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列入国家计划或原国家电力公司计划的项目可提供验收证明),成果应用证明应是实际应用一年以上。
科技论著要求其科学技术理论应属国内外首次提出(阐明),主要论著已发表一年以上,并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同时提供专家评价意见(不得少于5名,不能有完成单位
的人员)。
2. 对推荐项目的查新要求为:电力科技成果库为必查库,所推荐项目不得在本单位查新;查新报告书出具日期距推荐日期前推二年之内有效。
3. 推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原则上应与科技鉴定证书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排序一致。如有特殊变动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应情况的证明材料。
4.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一式3套(含原件一套),同时报送一份与推荐书内容相同的电子版软盘。
推荐材料的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内容要求”。
三、 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 4月7日报项目名单,审核合格后,领取“推荐书”(格式)等相关材料;
2. 4月17日为预审时间,将填写好的“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1份交科技处成果办预审;
3. 4月24日送交全部推荐申报材料,送科技处成果办(清华学堂1103A房间)。
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由科技处成果办负责。具体联系人:杨杏华;联系电话:62784624-811;E-mail:kjc-yxh@tsinghua.edu.cn 。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通讯地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邮政编码:100761;联系人:胡湘燕;联系电话:63414322;传
真:63414319;E-mail:huxy@sp.com.cn. 。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处
2003年4月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