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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转发“关于征集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 43 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ogramme Sino-Français de Recherches Avancées,简称PRA)是根据中法科 技协定,由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外交部、研技部共同发起的,旨在促进和加强中法双方在基础科学和高技术方面研究的合作计划,至今已执行10年。2003年度PRA项目征集工作 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03年度PRA项目标书报送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随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2003年11月份将中选项目通知到项目执行单位,2004 年1月开始执行,执行期为两年。在项目执行期间,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二、项目领域 根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双方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意见,2003年度“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领域确定为: 1.基础生物和生物医学术 (联系人:胡忆虹,电话 62111955) 2.生物技术 (联系人:胡忆虹,电话 62111955) 3.环境(优先主题:生活及工业垃圾处理、清洁汽车、区域生态等) (联系人:沈建忠,电话 68514054) 4.信息科学技术(优先主题:医学图象处理、自动翻译技术等) (联系人:景贵飞,电话 68512088) 5.材料(侧重于新特性纳米材料,如多功能性、适应性、可修复性等) (联系人:刘久贵,电话 68512622) 6.地球科学(联系人:吕蓓蕾,电话 52327012) 所申请项目应尽可能围绕和贴近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及“十五”重大科技专项的主题内容。 三、项目招标书填写注意事项 1.中法先进研究计划招标书包括表格和项目说明书(见附件)。项目招标书应逐项认真填写(中文部分用中文填写,外文部分用法文或英文填写);项目说明按说明书条款编写。 2.填写项目招标书前,应与法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对合作的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中文填写的招标书内容应与法方填写的外文标书内容一致。 3.项目招标书填好后,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书信、传真或其他方式的签字均有效。 4.项目招标书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二份(中文)和一份外文(对方申报项目标书)于2003年4月30日前经上级主管部门(各省区市科技厅(科委)、各部门国际合 作司、中科院国际合作局等)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 编:100862 5.上报项目标书的同时,寄一份中方标书给法方合作伙伴,并通知法方合作伙伴上报法方主管部门(AFCRST 15,rue Georges Pitard 75015 Pairs,电话:(33)145331133,传真:(33)145331162,E-mail:afcrst@wanadoor.fr, 网 址:http://perso.wanadoo.fr/afcrst)。 请各科研科负责人通知感兴趣的老师按以上要求申报,并于2003年4月25日前将资料报至校科技处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清华学堂1104房间),由科技处统一上报。 联系人:马莉 电 话:62773190(62784622)-824 E-mail:kjc-gjjl@tsinghua.edu.cn 科技处 2003年3月10日 附件:中法先进研究计划(PRA)项目招标书表格和说明书
附件:附件-项目招标书表格和说明书.doc
[2003-03-10 浏览:4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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