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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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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38 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200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据教技发中心【2003】22号文,本年度我校博士点基金申报的限
额为101项,可增报5项优秀年轻教师项目,每项申报经费10万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搞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资助类型分为三类
1.全额资助,由教育部全额资助
2.联合资助,由教育部与行业或企业联合资助,目的是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开展研究,提高与其他基金、行业或企业申报联合资助课题。对高校与行业或企业共同感兴趣的基础性
研究课题或应用性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采取与行业或企业(含自筹资金)联合资助的做法给予立项。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联合资助的经费来源和资助额,此
类项目占学校申报总额。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申报资助类别。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均将按照本基金管理办法纳入后期管理。
3.优秀年轻教师项目
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梯队建设,造就一批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本年度博士点基金将使用少量经费资助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工作中的年
龄在45岁以下的正、副教授。
二、资助范围
1.申报工作应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占本校申报课题总数的90%以上),应用开发课题为辅。
2.凡申报博士点基金社会科学领域的课题(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710以后的各学科领域),请与教育部社政司联系。
三、申请对象
1.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
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人才的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
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申请。
3.申请优秀教师项目者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近三年发表SCI论文五篇以上;
(2)申请者近三年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排名在前三名以内;
(3)近三年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排名在前二名以内。
未获得过本基金资助者。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1.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0日为各系自评期
①全额与联合资助项目,各系依据在职博导人数,按6:1的比例申请,即每6位在职博导可申请博士点基金一项。3月10日请各系将由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名单报科技
处。②优秀青年教师项目各系不得超过一项,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后,将评议表(见附件)于3月10日之前交科技处,科技处进行格式审查,再由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确定我校申请人员名单。
2.2003年3月11日-2003年3月25日为申请书填写期
各申请者可从“http://info.tsinghua.edu.cn/ 科技处/科研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即可下载“申请书”格式,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填写。
各申请者须从“http://info.tsinghua.edu.cn/ 科技处/科研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下载“教育部基金资助单位管理系统”,自行安装到计算
机上,之后按系统说明逐项录入申请书的数据表,生成上报盘,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3.2003年3月25日-2003年3月28日为上交申请书期,3月28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受理。(由于教育部截止时间的限定,逾期者不论有任何理由,本年度不
再受理。)
申请书必须使用B5规格,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七份,其中一份盖系章;同时还要上交“教育部基金资助单位管理系统”生成的计算机软盘一份,软盘应包
括申请书的简表一、简表二、简表四。
已完成本基金资助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博士点基金时,应将原资助课题的《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已发表的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论文(有代表性的1-3篇)、著作或研究报告各
一式六份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装订上报,由基金办公室送同行专家评审,其中《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一律按照1995年以后下发的格式填写。
4.申报时,每个项目须同时交纳评审费500元。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2002年编制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
GB/T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填写不合格,不予受理。
2.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
附件:《清华大学2003年度博士点基金申请评议表》
联系人:马振伟
电话:科技处总机(94718。84622,85479,82047)转818
科技处
2003年3月5日
附件:清华大学2003年度博士点基金申请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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