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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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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行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33号
材料院、精仪系、力学系、热能系、汽车系、电机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科金办计[2002]18号文件指示,我校将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陶瓷与精细工艺、摩擦学、煤的清洁燃烧技术、汽车安全与节能、电力系
统及发电设备控制和仿真)和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先进材料、破坏力学)参加科技部2002年度材料与工程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
本次评估将是科技部对我校材料与工程领域研究实力的一次全面深入考察,请各相关院系充分重视,大力支持。与实验室共同研究,妥善安排评估准备事宜,努力为重点实验室评估准
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争取在本次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有关评估事宜,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赵劲松
联系电话:62782047-804
附:2003年材料与工程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日程
科学技术处
2003年2月27日
2003年材料与工程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日程
时间 材料领域 工程领域
3月2-4日(定标) 新型陶瓷与精细工艺国家重点实验室 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3月5-6日 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煤的清洁燃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破坏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月16-18日 电力系统及发电设备控制和仿真国家重点实验室
3月18-20日 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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