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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做好200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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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进展报告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2]第156号
各院、系、所科研科:
为做好2002年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03年1月5日前,各系上交《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系章)。本年度《进展报告》仍使用旧版本,特别说明:如不按规定要求、不按规定时间报送
《进展报告》的项目,基金委将缓拨其次年资助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重视。
(注意:我校曾经有个别项目被缓拨经费)。
2) 2003年1月5日前,各系上交有关项目的延期、中止、更换负责人等申请(一式二份,一份系章)。但此类申请必须理由充分,并从严掌握。对更换负责人的项目,必须要
有承接人的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的书面材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申请一律采用清华大学正式公文纸,并统一按规定格式打印。延期项目除提出申请外,请在《进
展报告》中说明延期原因和延长的期限(最多限二年)。注意: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3) 进展报告填写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所填写的进展报告,是反映本项目一年来所做的工作,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请书所制定的目标填写进展报告,格式上要求整齐,字体最
好是印刷体,请按照要求附论文首页及有标注页的复印件。
4) 今年的《结题报告》基金委将采用新的版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94718 联系人:宿 芬 蒋媛媛
1、附件一:关于填报《进展报告》的说明
2、附件二:进展报告空表
科学技术处
2002年12月17日
附件:附件一.doc
附件:附件二 进展报告空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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