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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2002年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异议工作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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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北京市科技进步奖异议工作的补充通知
清科通字[2002]第87号
各系、院、所科研办公室:
根据2002年5月8日新颁布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减少授奖项目数量(限制在每年不超过300项),增加单项奖金额度及获奖人数。其
中:一等奖奖金由过去每项2万元增加到5万元,授奖人数由过去每项10人增加到12人;二等奖奖金由过去每项1万元增加到3万元,授奖人数由过去每项7人增加到9人;三等
奖奖金由过去每项3千元增加到1万元,授奖人数由过去每项4人增加到6人。如果你单位有获奖项目参加人员需要调整,请在异议期内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初评项目异议申请书一
式两份,其中一份系、院、所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于9月13日交科技处成果办,学校将于9月19日前报北京市奖励办公室。
增加的完成人还需补填《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第10页“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一式两份,并要求本人在表的右下角签字。
联系人:葛仲 杨杏华
联系电话:62784624
科学技术处
2002年8月26日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初评项目异议申请书
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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