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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2年度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和“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招标的通知
关于申报2002年度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和“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招标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2]80号 各院系科研办公室: 关于2002年度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的申报受理和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招标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和投标事宜通 知如下: (一)引导项目申请 引导项目是为加强地方科技工作,实现国家和地方在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方面的上下联动而设立的,系863计划专项之一,由863计划联合办公室负责总体安排、协调和监督工 作;火炬中心受863联办的委托负责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加强与火炬计划的衔接;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的课题采取属地化管理,地方科技主管 部门作为本地区课题的组织部门,受863联办的委托,依据863计划管理办法对课题进行管理。 申报课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课题符合国家863计划支持方向或是国家863计划成果; 2、 具有相当的工作积累和基础,能够体现地方高技术及其产业的优势和特 色,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同意支持; 3、 以有一定研发实力和产业化能力的企业为主体; 4、 优先考虑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火炬计划产业基地; 5、 课题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6、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同意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经费匹配,国家863计划和地方按照1:2的比例进行匹配;同时企业同意投入经费,其比例不少于课题总投入的50%; 7、 申请书格式: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或www.863.org.cn);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前的填写 要求,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其中一份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好系章; 8、 受理时间:8月26日下午5:00前,过时不候。    (二)投标事宜安排 本次“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招标包括以下三个课题: 1、太湖水源地水质改善技术   2、河网区面源污染控制成套技术 3、重污染水体底泥环保疏浚与生态重建技术 按照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要求,现将我校组织投标的工作和要求安排如下: 1、 作为法人单位的清华大学对同一课题只能送投一份标书。为避免重复,请意欲投标的院系务必于8月16日上午11:00前将拟要申报的课题名称报送科技处项目办。经校科 技处协调后再购买标书进行招标。 2、 清华大学作为法人单位不能对同一课题既主标,又参标。 3、 凡涉及清华大学法人代表亲笔签字的文件必须于8月21日前提交给科技处项目办。 4、 投标人应与学校签订责任“保证书”,明确投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5、 科技处项目办对投标工作负责解说,指导与服务。 联 系 人:华琳 电话:62794718 Email:kjc-xmb@tsinghua.edu.cn 科技处项目办 2002/8/13
附件:863引导项目申请书.doc
[2002-08-14 浏览:46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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