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
科技处——关于申报2002和2003年度“跨世纪优秀人才”的通知 |
|
科技处——关于申报2002和2003年度“跨世纪优秀人才”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2]75号
各院系科研办公室:
教育部2002和2003年度“跨世纪优秀人才”申报工作已于今日开始,其评审工作集中在今年下半年统一进行。为按时、高质量地组织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经商议,我校的申报
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院系遴选、推荐本单位的申请人;第二阶段,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各院系报送上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我校的申请人;第三阶段,申请人按要
求填写正式申请书。现将第一阶段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推荐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是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申请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近三年(1999、2000、2001)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
(2)申请人近三年(同上)曾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并在该项目中应作为第5完成人(含第5)之前;
(3)申请人近三年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并在该项目中应作为第3完成人(含第3)之前;
4.优先推荐国家973、863计划项目的科研骨干和国家(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的优秀青年专家。
二.推荐名额:每院系推荐1~2名。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申请人信息表(见附件);8月12日下午5:00之前,过时不候。
四.申报领域按年度划分情况:
1.2002年、2004年
数理科学;化学、化工、轻纺等;信息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2.2003年、2005年
生命科学(农、林、医等);地球科学、资源与环境等;机械科学与工程;能源科学及工程;土、水、建、交通运输等。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比较紧,请各院系及时组织好本院系的申报工作。
科技处项目办
2002/7/31
附件:申请人信息表
附件:申请人信息表.doc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