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主页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
科研领导数据看板
总浏览数:


关于组织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Notice on the 2026 Project Application for the National Language and Writing "15th Five-Year"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项目名称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11日。其中,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3年;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能够组织开展研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

  (四)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

9817时前,请申报人导出申请书提交所在院系审核,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至文科处邮箱,申请盖章。

91117时前,各申报人扫描盖章后的申请书,并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6年内在国家语言文字科研网公示。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6097831  keyanban@moe.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校内联系方式:武海燕 郭雅静 82629  wkc@tsinghua.edu.cn

 

 

 

  附件: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doc 

 

 

                   文科建设处

                                             2026813

[2026-08-13 浏览:206] [关闭]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科研院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