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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Notice from the Development Center for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Call for Experts for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pert Database and the Information Update for Experts in the Database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优化专家结构,扩充专家规模,充分发挥各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在项目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为符合条件且尚未入库(或已在库需更新信息)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一)领域专家

专家应从事消化、泌尿、神经、血液、运动、风湿免疫、内分泌、口腔、眼、耳鼻喉、皮肤、罕见病或相关共病专业方向基础研究、预防控制、临床诊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或卫生政策研究等,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有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

3.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财务专家

应熟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

(三)产业界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满足上述(一)中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入库流程

(一)有关专家申请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之前,专家所在单位应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中开通单位管理员账号,未开通单位管理员帐号的,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模块,根据申报注册流程申报本单位账号,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相应操作。

(二)对于新申请入库专家,由专家所在单位管理员为该专家创建专家账号及初始密码,专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科技专家”模块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科技部。

四、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对于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可参考如下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wdtz/20220526/4922.html进行信息更新。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对拟推荐专家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入库,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家应入尽入。

(三)根据工作需要,今后各单位可据此通知按流程常态推荐专家入库。

(四)专家申请入库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专家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业务咨询电话:董老师,010-88387225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9月29日

请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通知原文。已在库需更新信息专家,可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更新操作。符合条件的拟新入库专家,各院系按通知要求审核后,将专家名单统一提交至科研院。

校内联系人:王昭鑫,62783348,wangzhaoxin926@tsinghua.edu.cn

[2026-09-30 浏览:47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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