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科研院办公信息网
清华大学主页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
科研领导数据看板
总浏览数:


关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征集2026年度北京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储备项目建议的通知
Notice of Beijing Municip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mmission,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 of Zhongguancun Science Park on Calling for Proposals for the 2026 Beijing "Belt and Road" Joint Laboratory and Beijing-Hong Kong/Macao Joint Laboratory Projects

清科通[2026]144

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科委发布了“征集2026年度北京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储备项目建议的通知(通知原文见附件1,网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607/t20260722_4777148.html)

 

一、项目支持内容

依托在京单位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科研机构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围绕双方共同关切的重点领域,针对关键技术环节开展基础研究、交叉前沿和颠覆性创新攻关,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技术示范、联合孵化和科技交流等工作。

 

二、项目支持合作领域及国家(地区)

(一)合作领域

主要支持基础研究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球、天文等,以及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空间技术等。

(二)合作国家(地区)
1.“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合作国家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2.港澳联合实验室合作地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项目支持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在京单位,即在京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科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主体)。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特色优势和人才团队,了解科技外交与国际合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基础和能力,能为联合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科研团队、设施、场地、经费等。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合作单位应为在合作国家(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能为联合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科研团队、设施、场地、经费等,或该国(地区)政府指定并具备相应能力的科技机构。

3.同一科研团队仅可申报1项联合实验室。同一项目(课题)负责人仅可主持1项联合实验室。项目(课题)负责人已主持在研市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发、港澳台联合研发等与国际机构合作的项目(课题)的,不可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不互为分支机构,不存在股权关联,不存在法人、实控人与管理层等人员关联等各类隶属或关联关系。

(二)项目合作机制

1.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备良好合作基础,需在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已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合作单位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待所有必需手续完备后才可立项。

2.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对知识产权、学术论文、科研数据等研发成果归属,以及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研发成果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遵守我国参加或与合作单位政府签订的有关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研发成果不可归属于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主要申报单位与联合申报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四、项目支持标准

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为企业类型的,配套经费与财政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6723日(星期四)9:0085日(星期三)17:00校内受理时间:20267239008417:00为防止系统临近截止日期时出现拥堵,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校内受理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二)申报形式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科研课题栏中选择关于征集2026年度北京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储备项目建议的通知,填写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关于系统填报的补充说明》(附件2)。

 

六、 校内申报流程

为便于申报工作的开展,拟牵头申报的老师须在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填写正式申报:

1)批次名称:2026年度北京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储备项目;

2)必传附件:合作协议pdf版(如无已生效的合作协议,参考附件3准备联合申报协议并上传word版)、支出计划及概算(附件4)、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及其他需要用章的申报文件;

3)系统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携带用章审批单到中央主楼北侧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盖章;

4校内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开放申报时间:2026723日(星期四)9:0083日(星期一)17:00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老师进行申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委: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于老师,010-62631510;杨老师,010-82671660

港澳联合实验室:王老师,010-82696139-882;李老师,010-82697975-802

(二)技术支持电话:张老师,010-58858689;刘老师,010-58858685;郭老师,010-58858681;雷老师,010-5885868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30

清华大学:

境外办 汤荣驰 18500716460(微信同号) tangrongchi@tsinghua.edu.cn

 

 

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北京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港澳联合实验室储备项目建议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系统填报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3:Joint Application Agreement Template(2021)更新.docx

附件4:支出计划及概算(必填).doc

附件5:科研课题自筹经费承诺书(如有自筹经费,请填写).doc

 

科研院

2026723

[2026-07-24 浏览:955] [关闭]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科研院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信息化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