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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Notice on the Release of Project 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Open Competitive Category under the National Maj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on Agricultural Biological Breeding

清科通[2026] 146

各有关单位:

近日生物育种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布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并公布了项目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请找院系科研秘书查看指南或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按照通知要求和学校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通知要求,对人员限项要求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

1)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中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3)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专项。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6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
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担任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和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少于3个月。

3.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对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202683017:00前完成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01059198164

 

4.校内预申请要求:

为避免重复或交叉申报,请拟牵头申报(含项目或课题牵头)或参与外单位申报的老师需要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填报,计划牵头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请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项目牵头填好后提交到院系,院系同意后于86日(周四)前提交至科研院,以便学校科研院及时组织协调,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才能启动后续申报流程;项目参与的老师请于86日之后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项目参与”批次填报申请,必须附上联合协议,系统审核通过后才能启动后续申报流程。

符合指南中支持方向的项目,科研院将重点组织和推荐;符合支持方向但同一方向有多份牵头申请的项目,科研院将尽一切努力促成项目的联合。原则上指南中的每个支持方向我校只推荐提交一份申请书。

5.联合申报协议校内申报经费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与子课题的负责人在与外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时,需承诺清华部分申报经费应不少于100万或者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10%,并明确在协议中方可到科研院盖章。(联合申报协议建议使用我校模板,见附件2;课题牵头暂时不需做经费承诺但须在联合申请协议中明确清华牵头其中一个课题。申报协议不能有排他性条款

申报协议盖章份数没有统一要求,以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求为准,但原则上不宜多。联合申报协议需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审批表在协议上签字后,再到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盖章手续。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科技部通知原文(附件1

联系人:曹立鹏

电话:62772846  邮箱:caolipeng@tsinghua.edu.cn

                                                     科研院

                                                    2026731

 

 

附件:

附件1-关于发布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联合申请协议书(供参考).doc

 

 

[2026-07-31 浏览:23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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