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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Notice of the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on the Public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Guide for the Open Project Application of the Basic Supporting Autonomous Key Technologies for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jor Project on Smart Grid

清科通[2026]148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并公布了项目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请找院系科研秘书查看指南或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按照通知要求和学校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人员(含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有严格的限项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1)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 1 项;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及指南编制专家不得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总数不超过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3)对于本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与项目骨干同期申报和在研的以上专项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个。本重大专项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申报和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4)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61231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项目负责人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请认真核实每位项目参与人员在研和申请项目/课题情况。

2. 项目设 1 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 1 个课题的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 5 个,重大技术装备类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 10 家。

3.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若申报团队数量少于2个,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

请注意此次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申报材料应包括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可参考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需签名并签订日期。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都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如有配套资金,请提供配套资金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26 8 10 8:00 2026 9 13 16:00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
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010-57305701

4.校内预申请要求:

为避免重复或交叉申报,请拟牵头申报(含项目或课题牵头)或参与外单位申报的老师需要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填报,计划牵头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请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项目牵头”填好后提交到院系,院系同意后于810日(周一)前提交至科研院,以便学校科研院及时组织协调,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才能启动后续申报流程;项目参与的老师请于810日之后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项目参与”批次填报申请,必须附上联合协议,系统审核通过后才能启动后续申报流程。

符合指南中支持方向的项目,科研院将重点组织和推荐;符合支持方向但同一方向有多份牵头申请的项目,科研院将尽一切努力促成项目的联合。原则上指南中的每个支持方向我校只推荐提交一份申请书。

5.联合申报协议校内申报经费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与子课题的负责人在与外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时,需承诺清华部分申报经费应不少于100万或者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10%,并明确在协议中方可到科研院盖章。(联合申报协议建议使用我校模板,见附件2;课题牵头暂时不需做经费承诺但须在联合申请协议中明确清华牵头其中一个课题。申报协议不能有排他性条款

申报协议盖章份数没有统一要求,以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求为准,但原则上不宜多。联合申报协议需在学校科研信息系统纵向项目申报模块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审批表在协议上签字后,再到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盖章手续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科技部通知原文(附件1

联系人:曹立鹏

电话:62772846  邮箱:caolipeng@tsinghua.edu.cn

                                                     科研院

                                                    202683

 

 

附件: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联合申请协议书(供参考).doc

 

 

[2026-08-03 浏览:20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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