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26]118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集2026年度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储备课题的通知”(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out/typt/staticHTML/sbtz/sbtzInfoView_2061401818604240896.html),通知原文见附件1。
申报说明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合成生物制造关键技术
1.非模式生物底盘细胞基因编辑技术
2.底盘细胞的代谢设计、调控和重构
3.酶的设计及改造与智能进化技术
4.微生物智能诊疗
(二)合成生物共性技术平台
1.合成生物制造三新食品风险评估评价平台
2.微生物智能化发酵平台构建
3.工业化底盘细胞资源库平台
(三)合成生物制造创新产品开发
二、支持额度及周期
非定额资助,对于合成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创新产品,每个课题拟支持科技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合成生物共性技术平台,每个平台拟支持科技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课题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具有较为明确的技术研发路线,较强的产业需求、应用场景、贡献力和社会效益,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
2.课题牵头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联合承担课题,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为促进京津冀合成生物制造产业深入协同发展,鼓励在天津市、河北省开展合成生物制造业务布局的本市创新主体申报。明确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具体作用。
4.每家企业限申报1项课题(含联合申报课题),且无在研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企业参与申报的课题,自筹经费和本专项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5.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包括但不限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单位应按照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相关要求对申报内容开展相关科技伦理审查、监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单位及申报负责人须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要求。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请我校牵头申报和参与其它单位共同申报的申报人先在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纵向项目申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长期申报”模块填报申请盖章。而后根据北京市科委的通知要求在线申报系统提交。
(1)牵头申报
a.项目牵头申报负责人请在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至少如下3个附件:
《附件2支出计划及概算》(系统填报请选择有预算需财务审核);
《附件3 科研课题自筹经费承诺书》扫描pdf版本(自筹经费提供方签字盖章,如果我校教师提供自筹经费,需要教师签字,院系财务主管签字,院系盖章);
《单位诚信承诺书》(自行在北京市科委在线申报系统下载)(info终审通过后请携带审批表盖校章)。
b.项目牵头申报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在北京市科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并于6月17日17:00(星期三)前提交。
注意:申报人以自然人账号申报,需绑定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报。在线填报网站: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
(2)参与申报
请参与其它牵头单位共同申报的申报人,在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至少如下4个附件:
《附件2支出计划及概算》(系统填报请选择有预算需财务审核);
《附件3 科研课题自筹经费承诺书》扫描pdf版本(自筹经费提供方签字盖章,如果我校教师提供自筹经费,需要教师签字,院系财务主管签字,院系盖章);
《附件4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单位诚信承诺书》,(自行在北京市科委在线申报系统下载或由牵头单位提供)(info终审通过后请携带审批表盖校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委:
政策咨询电话:62899978、62896868转888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1、010-58858689
咨询服务时间:9:00-12:00,14:00-17:30(工作日)
清华大学:
赵丽娜 62772846,lnzhao@tsinghua.edu.cn
附件1: 关于征集2026年度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储备课题的通知原文.docx
附件2 支出计划及概算.doc
附件3 科研课题自筹经费承诺书(自筹经费来源单位提供)(1).doc
附件4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doc
科研院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