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限额申报:重大项目不限额。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限额,这两类项目我校共可申报13项。5月15日,校内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现就2026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突出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主攻方向,紧密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支持专家学者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标识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原理性成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并提炼经验启示,努力推出更多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年度项目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
本次年度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项目申请鉴定结项前,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8万元。
本次申报:重大项目不限额。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限额,这两类项目我校可申报13项。
三、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侧重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加强中国式现代化重大实践的理论总结,列明选题12条。申请人不得更改选题,并须严格按照各选题所列研究主要目标和学科基础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年度项目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领域重要问题,制定了“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指引”,包括13个研究领域、123个研究方向,作为一般项目的申报范围;同时在全部研究领域和方向中,遴选出亟需取得研究突破的31个重点研究方向,作为重点项目的申报范围。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所列研究方向,以深化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重大实践问题特别是北京实践问题研究为目标,自拟具体研究题目,不接受项目指南以外的自拟研究题目。
重点项目申请人选择的研究方向如注明主要资助方向,一般应按相应方向申报。
一般项目申请人按重点项目所列31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项目指南还列出了一般项目近三年立项情况和2026年计划立项比例,供一般项目申请人参考。
四、申报资格及限制
凡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具备申报相应级别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同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重大项目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在编在岗的“低职高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获得长期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不能认定为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因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受到终止研究、撤项等处罚,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题目申报;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选题申报,应当在申报材料中给予说明。
(四)申请人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项目奖励规定的,可获得一次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的资格。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
2.项目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项目研究期间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5篇(含)以上理论文章;
4.项目研究期间,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得到党中央领导同志或中宣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作出重大理论创新突破。
五、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重大项目在申报材料中应当以选题指南明确的研究主要目标为基础,细化研究框架及内容,并按照选题指南明确的学科基础组建课题组,承诺完成选题指南规定的全部研究任务;以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申报的,提交鉴定结项的论文也须完成指南规定的全部研究任务。
2.项目主要参加人为在读学生的,须在研究专长处注明其在课题组的具体工作或任务;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的学生不得从项目直接经费中领取劳务费。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4.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须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并加以声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以标识。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予受理,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申报时间安排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于2026年5月8日0时至5月22日24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有意向的申报人可参照附件2和附件3申请书样表准备申报材料,填写完成的初稿发院系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5月15日前,院系审核申请书,填写附件4汇总表(排序)加盖院系党委章,EXCEL版和扫描件PDF版发文科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学校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
2. 5月21日前,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下载申报模板文件并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完成系统填报。
3.5月22日前,文科处完成网上审核。
附件1.2026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指南.pdf
附件2.2026年年度项目(重大项目)申请书(样表).doc
附件3.2026年年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样表).doc
附件4.2026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联系人:武海燕 郭雅静 82629
文科建设处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