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26]88号
根据《清华大学2030全球战略》以及《清华大学2030创新行动计划》要求,为完善我校国际学生培养体系,促进中外学生融合,推进中外科研合作交流,同时提升校园国际化水平,科研院自2024年开始,对优秀国际学生来我校进行短期访学及科研活动进行资助。现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要求:本次征集面向全校各院系有自主科研专项申请资格的教师,以某一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为依托,邀请一位或多位境外高校在读外籍学生来我校进行短期访学科研活动。由我校教师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科研院评审获批后,为申请人发放资助经费,用以资助相应学生的访学活动。可由多位教师联合邀请多位学生访学,其中一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请。本项目仅支持科研访问生来访,来访学生如已获得我校校级或院系级资助的不能再申请本项目。国际学生来访申请及审批手续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校级申请流程说明请见附件,实际操作请根据教务处要求完成)。
2. 访学学生要求:来访学生为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外籍博士生、硕士生或本科生,来我校主要目的为参与或完成申请人所安排的相应科研任务。原则上要求访学学生所在境外高校2026年QS综合排名前200位,如科研课题水平极高可相应放宽此要求。
3. 访学时间要求:访学生到达我校日期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之间,每位学生的访学时间不少于3个月。获批项目申请人应在学生到访前两个月根据教务处要求提交校级申请流程,并完成相应入学手续。
4. 资助经费及使用要求:本项目经费来源为自主科研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专项经费,或由科研院筹措到的其他适用经费。每位访学学生资助金额2.5万元。经费发放至教师申请人账号,由申请人根据相关财务规定支付国际学生访学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机票、访学期间的饮食、住宿、保险及科研补助等费用。
5. 项目结题要求:访学学生应在参与我校科研任务之前签署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并在访学期间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相应科研任务。申请人应按照科研院要求提交任务合同书、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项目结题报告、以及学生往返机票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如访学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我校,或项目执行情况不利的,科研院有权要求申请人退还项目经费,并根据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程度,在一定时间内暂停申请人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
6. 申请提交要求:申请人填写《2026清华大学国际学生访学资助计划(第二批)项目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后,请将word版申请表及申请人和院系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提交至:zhang-han@tsinghua.edu.cn。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周二)17:00,以收到电子版申请材料时间为准。
7. 项目咨询:如有与本通知相关的任何问题请联系科研院海外科研合作办公室 张焓,电话62795236。
附件:
2026清华大学国际学生访学资助计划项目(第二批)申请表_院系_姓名.docx
科研访问生申请流程说明-院系版.pdf
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模板.docx
科研院海外科研合作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