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清华大学副校长尤政带队赴苏州参加“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以下简称“行动专项”)第一次工作会议,苏州市副市长徐美健出席会议。科研院院长周羽、副院长邓宁,苏州市科技局局长黄戟、副局长蔡剑峰等“行动专项”推进小组成员参会,会议由黄戟主持。会上通过了“行动专项”实施细则,讨论了总则、组织机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事项的操作流程,并初步确定了“专项行动”下一步的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9月,我校与苏州市签署《苏州市—清华大学创新行动计划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我校与苏州市联合设立“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该行动专项突破原有校地合作框架,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我校创新团队与苏州企业联合开展重大项目产业化的早期研发。行动专项首期为5年,苏州市按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首期经费总额不低于5亿元的规模对创新引领专项提供经费支持。(科研院科技开发部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