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清华大学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陈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斯泽夫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相关部门领导还签署了东方电气集团支持清华大学人文社科研究、建立清华大学毕业生励业基金(东方电气项目)、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合作伙伴计划等3项捐赠、合作协议。学校副秘书长、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宋军,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常务副院长周茂林,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熊义志,科技开发部及相关单位领导、老师,集团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莫我明,中央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启德,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侯小全及集团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领导、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据悉,东方电气集团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是党中央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53户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之一,是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06年,东方电气集团成为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集团与学校开展了科研开发、人才培养合作,特别是在学生就业方面双方合作非常友好,2006年到2010年,清华大学共有52名毕业生到东方电气集团工作。(科研院开发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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